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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平二年五月丁亥,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,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,其明年六月壬午,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。轼铭其墓曰:
君讳弗,眉之青神人,乡贡进士方之女,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,有子迈。君之未嫁,事父母; 既嫁,事吾先君先夫人。皆以谨肃闻。其始,未尝自言其知书也。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,亦不知其能通也。其后,轼有所忘,君辄能记之,问其他书,则皆略知之。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。从轼官于凤翔,轼有所为于外,君未尝不问知其详。曰:“子去亲远,不可以不慎。”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。轼与客言于外,君立屏间听之。退,必反复其言。曰:“某人也言辄持两端,惟子意之所向。子何用与是人言?”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,君曰:“恐不能久。其与人锐,其去人必速。”已而果然。将死之岁,其言多可听,类有识者。其死也,盖年二十有七而已。始死,先君命轼曰:“妇从汝于艰难,不可忘也。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。”未期年,而先君没。轼谨以遗令葬之。铭曰:
君得从先大人于九原,余不能。呜呼哀哉!余永无所依怙,君虽没,其有与为妇,何伤乎,呜呼哀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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