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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:
漳水不能灌溉邺地,这种情况不知持续了多久。
后世出现了史起,才终于做了别人未能做到的事情。
我曾为洺州的百姓感到怜惜,
(注:此诗为残篇,仅存四句,故译文亦止于现有文字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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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1、 宋中道:北宋官员,名宋泌,字中道,洛阳人,曾任洺州通判。
2、 倅(cuì):副职,此处指担任通判一职。通判为州府副长官,掌监察与政务。
3、 洺州:北宋州名,治所在今河北省永年县东南。
4、 漳水:即漳河,流经河北、河南交界,古代曾用于灌溉邺地。
5、 邺:古地名,春秋战国时属魏,故城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。
6、 史起:战国时魏国官员,继西门豹之后任邺令,主持引漳水灌溉农田,使邺地由荒芜变为富庶。《吕氏春秋·乐成》载其事。
7、 “乃能为可为”:意为终于做到了本应可以做到的事,强调主观努力的重要性。
8、 余:我,诗人自称。
9、 怜:同情,怜悯。
10、 洺民:指洺州百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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