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子杂说 - 第三十七则 - 三味书屋_古诗文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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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七则》

书名:《艾子杂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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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齐之士子相尚,裹乌纱帽,长其顶,短其檐,直其势,以其纱相粘,为之虚粘奇帽,设肆相接。其一家自榜其门曰当铺,每顶只卖八百文。以其廉,人日拥门,以是多愆期。一日,艾子方坐其肆,见一士子与其肆主语:“吾先数日约要帽,反失期五七日,尚未得,必是为他人皆卖九百文,尔独卑于价以欺吾也。”呶呶久之。艾子因曰:“秀才但勿喧,只管将八百文钱与他,须要九百底帽子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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