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 - 离娄章句上 第十节 - 三味书屋_古诗文网
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| 会员中心 | 我要投稿 | RSS

《离娄章句上·第十节》

书名:《孟子》
字 体:
大
中
小
  【加入收藏夹】【举报错误】【关闭】

  孟子曰:“自暴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言非礼义,谓之自暴也;吾身不能居仁由义,谓之自弃也。仁,人之安宅也;义,人之正路也。旷安宅而弗居,舍正路而不由,哀哉!”

 
上一篇      目录     下一篇